感谢使用网上申请,请填写及提交以下表格。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收集资料的目的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用于聘用有关的事宜上。所有提供的资料将一切保密。
个人资料的保留期限
招聘程序完成后,未获取录申请人的资料将保留六个月后全部销毁。
转介人的类别
申请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或者会在保留期间内转介到其他有关部门的主任/主管以便为同样或相似职位进行接见及挑选有关的事宜。
有关资料可能会送交获法律授权处理的小组。我们会先得到申请人的同意才将有关的个人资料用作其他用途。
查阅个人资料
根据个人资料(私稳)条例计划一第六原则十八及二十二条订明申请人有权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权利包括申请人可要求一份本申请表格内所提供个人资料的复本。
查阅及改正有关申请人在申请表格内个人资料的要求,请邮寄香港司徒拔道四十号,港安医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任收。